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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705 次 日期:2021-05-27 1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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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幢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海幢街道办事处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

(三)身体健康;

(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7日后出生);

(六)具有C1以上(含)等级驾驶证;

(七)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具有社区禁毒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1号楼3楼,电话:020-34268515,联系人:李江磊)。

2.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18时00分止,报名时间以现场报名确认为准。

3.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居住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海幢街道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 )或海幢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幢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有序安全开展招聘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以下三类人中不能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境外(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要求:

1.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

2.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

4.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行程码为黄码的考生,主动向街道报备并同意外出考试),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体温必测、行程必查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对于现场测温≥37.3度的人员,需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具备条件者可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八、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咨询电话:020-34268515,监督电话:020-84398447。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海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300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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