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泰和县2015年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来源:泰和县人民政府  阅读:1357 次 日期:2015-04-01 1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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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泰和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合同制消防员。为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谌晓青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王俊才、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段火生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刘先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晓东、县公安局刘娟、县公安消防大队夏正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段火生同志兼任。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计26人,其中战斗员岗位22人,通讯员岗位2人,内勤岗位1人,文员1人(女)。

四、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泰和县本地户籍。其中内勤、通讯员、文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较强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应聘文员岗位还需澄江镇户籍。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1997年3月1日之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应工作。

5.退伍军人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6.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以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验和驾驶证A2照以上人员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其他原因不适宜在消防工作岗位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泰和电视台、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并印制招聘海报在各社区、行政村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6日—4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咨询电话:夏正军:13766271199,罗志:15179689216),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费100元。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泰和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

表;有驾驶证、退伍证、相关经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另行提供。

(三)考试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女,1500米),100米跑,俯卧撑(女,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笔试、面试。

2.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务处理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占总成绩60%)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笔试人数比例少于1:3的全部入围面试。如入围面试人员因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面试采取递补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5.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6.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县公安消防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后岗前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考核并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与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有关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包食宿,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1800元,高危岗位补助每月500元,并参照现役消防士官等级,工资逐级递增;伙食费按照17元/天/人标准保障,服装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保障,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合同制消防员是指聘用到泰和县消防专职队伍的战斗员及驾驶员、内勤,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助、内勤文秘和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

2.本次招聘活动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夏正军:13766271199

罗 志:15179689216

附件:泰和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泰和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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