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护理学 | 4 | 5人 |
备注: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年/生
二、专业技能测试:
时 间:2015年4月25日
考试科目: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包括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5、对于心理测试异常的学生,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办法
1、我校只在参加本校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2、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我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三门文化课总分最低资格线和我校专业技能考试的最低资格线;
3、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资格线上的考生,录取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五门课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并且专业技能成绩相同者,专业基础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课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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