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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满足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二)用人单位:
1、天津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
主要职能: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机械设备研究设计、新产品开发;农业工程研究,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研究,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研究,农机技术储备;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改进完善、配套整合、示范、推广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培训、咨询等工作。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万全道46号
主要职能: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农机推广工作条例、办法;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设施、农业机械和技术;对区县农机推广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本市农机推广方面其他相关工作。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天津市农业机械质量管理站)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8号
主要职能: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农机进行试验鉴定;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检测、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负责农业机械质量跟踪管理和质量投诉;承担本市农机产品质量检测鉴定方面其他相关工作。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天津农机化技术试验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县西流城大桥南
主要职能:负责推广农机先进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农机技术推广、农机试验示范、新农机具引进、农机具对比试验、农机质量测试、农机技术储备等。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天津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宁河县东棘坨镇
主要职能: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生产性试验示范和先进性、适应性试验验证工作,开展农业机械化的区域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培训、指导及咨询工作。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招聘信息自2015年4月3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天津农机信息网(www.tjnj.gov.cn)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聘咨询电话:022-87895317。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均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并将填写后的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jbdgb@163.com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8:00至4月24日17:00。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由党委工作部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报招聘小组审查后,告知应聘者本人。若招聘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可相应调整或取消此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
时间、形式:资格审核后48小时内电话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5月6日8:00至5月7日17:00。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天津农机信息网(www.tjnj.gov.cn)公布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打电话、发信息通知面试人员。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⒌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2015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农机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7:00。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专家考评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医院由招聘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8953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895316
2015年4月
附:
2、报名表
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天津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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