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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我们按有关要求特制定了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招聘用人单位:
1、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规定,承担水生生物遗传育种、引种、种质鉴定及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现代渔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与普及工作;承担渔业经济发展研究及渔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渔业资源养护、渔业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江西路400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渔政船员为事业编制。
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渔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渔政监督管理、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上搜救等。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业船舶检验局。
3、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渤海水产研究中心)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天津渤海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海水养殖技术与工程、渔业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及海洋渔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等调查研究工作。
4、招聘用人单位: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规定,承担水产技术成果转化及项目推广;组织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水产技术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统一制定招聘简章,自2015年4月3日(星期五)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 hrss.gov.cn),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页,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凡报考天津市水产研究所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ckzhwl@126.com、hhqian1969@163.com)。
凡报考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ckzhwl@126.com、tjyzygc@163.com)。
凡报考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ckzhwl@126.com、tjtjswp@163.com)。
凡报考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ckzhwl@126.com、tgzzangli@126.com)。
2个邮箱均要发送,请发送后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部门+姓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报名期间开始接受电话咨询,电话咨询解答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接收报名邮件截止至4月20日晚上22:00)
(三)笔试和面试时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资格确认
根据岗位条件,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报招聘小组审查后,对资格确认人员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第十五条规定:“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考核采取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凡报考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专业技术船员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在天津渔业网( www. tjfishery.gov.cn)发布笔试成绩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打电话、发信息通知面试人员。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笔试时间。
2、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各类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报名网址网上打印)、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内容: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专家考评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有关要求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执行。
面试时间: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
3、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的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和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局招聘小组指定。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面试及体检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录用前,专家考评小组应对被录用人员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被录用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被录用人员资格,并对该岗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持相关证明与录用单位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3、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及违反聘用合同责任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问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执行。
4、应聘过程中,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特别说明的除外)。
考务咨询电话:022-23265098
考务监督电话:022-23251368
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5年4月
附件:
1、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计划
2、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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