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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5年上半年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临安市教育局组织,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安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申请(含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7日-4月13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临安市教育局。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4月15日、16日,各申请人必须在临安市教育局(环北路699号)二楼招生自考办大厅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4月17日一天,组织体检,时间上午7:00空腹,地点:临安市中医院国医馆(天目路305号,临安影视城和原临安大酒店之间)。
4月28日、29日,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受理审查。
4.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通过临安市教育网(网址www.lajy.com)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5月15日,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5月下旬。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临安市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面试及试讲安排、认定结果公布将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gov,cn)公告或公示。其中笔试、面试及试讲告知时间在5月20日左右,认定结果公示时间在6月5日左右,请及时查看,了解申请情况,准时参加相关测试。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临安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21938)。
临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杭州临安市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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