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加强我区卫生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部分医学类院校中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方法步骤
(一)资格初审
1、时间及地点:
2015年4月10日上午10:30-11:30在陕西中医学院综合楼四楼10408室进行
2、所需材料:身份证、学生证、个人自荐书、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张壹寸近期免冠照片等资料原件。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按专业分类,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2、时间地点:
笔试:2015年4月10日下午3:00-4:00
在陕西中医学院2号教学楼6层教室进行
面试:2015年4月14日上午10: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表现,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意向,并签订拟聘协议。
(三)体检。(计划2015年6月在西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验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计划2015年7月进行)主要考核内容有:学习成绩、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等。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转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本简章由碑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碑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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