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自学考试参考须知
来源:重庆市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阅读:1637 次 日期:2015-04-09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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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8-19日举行。

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宜:

一、检查并准备好参考必备物品

1、身份证原件。如果遗失,请立即前往派出所或交巡警平台补办带有照片信息并加盖公安机关鲜章的身份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如果遗失,请于考前3天前往本次报考区县考试机构补办临时准考证。

3、文具。包括0.5mm签字笔(请自备备用笔芯)、2B铅笔、橡皮、三角尺等。

二、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请于4月13日起登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系统(ZK.CQKSY.CN)查询好你本人本次的考试地点,如果对考点位置不熟悉,建议上网查看电子地图或提前实地了解学校位置、交通情况,以免因迟到不能参考。

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位于金山路160号;重庆辅仁中学位于南岸区海棠溪烟雨路344号;南坪实验小学康德校区位于南坪辅仁路8号康德国会山小区旁边;珊瑚中学位于南岸区步行街下段。

三、考试禁带物品

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禁止携带第一点所列必备物品外的其它物品,包括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手表、复习资料、各类高科技作弊相关产品。如果已带到考点,进场时也必须放于教室规定的指定物品放置处。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随身携带违禁物品,根据《教育部33号令》按考试作弊处理,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

四、答题注意事项

1、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199号)要求,笔迹确认部分抄写是防范考生替考的有力保证,凡是考试时未按要求抄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的考生,当次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特别提醒考生必须按答题卡要求完整抄写《考试诚信承诺书》内容,并签名,该内容作为自考各科的考试笔迹保存备查,考生应按常规书写方式填写。

2、答题应按各大、小题番号顺序作答,如某题暂时无法作答,应自行留足答题区域,以备后面补作。

3、考生不能提前作答和延时作答,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4、考试开考15分钟迟到考生不能入场,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许交卷离场。

5、请查看规范化答题卡作答示例

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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