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75 次 日期:2015-04-09 10: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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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南宁市做好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需在我辖区长塘镇、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仙葫开发区等单位设置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服务窗口。为确保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城区政府同意,我局现对外招聘5名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岗位名称:青秀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2、口齿伶俐,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亲和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工程建设类以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汽车驾照者和长塘镇、 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户籍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协管员情形的。

(四)岗位地址:长塘镇1名、伶俐镇1名、南阳镇1名、刘圩镇1名、仙葫开发区1名。

二、工资待遇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4】83号)执行。

1、基本工资 1435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615 元/月。

3、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材料交到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6室(住建局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份复印,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联系电话:5826353;

联系人:罗 振 13877149039。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7日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近更新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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