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我校2015年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四省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校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评卷、登分等工作已于近日完成,校监审处全程参与,确保了公平、公正。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请广大考生自行上网查询,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根据2015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按一定比例划定了各省专业合格线,现予公布:
科类 | 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专业合格线 | 学费标准(元/年) |
美术类书法类 | 环境设计 | 江苏 | 30 | 249.5 | 7000 |
书法学 | 安徽 | 17 | 315.67 | ||
书法学 | 江苏 | 13 | 323.33 | ||
书法学 | 山东 | 20 | 325.33 | ||
音乐类 | 音乐学 | 山东 | 15 | 97 | 5000 |
音乐学 | 江苏 | 25 | 103 | ||
音乐学 | 湖南 | 20 | 100.5 |
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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