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做好2014年自治州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4427 次 日期:2015-04-13 14: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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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人才〔2015〕12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建筑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人才评价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自治州建筑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州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具备规定学历正常申报评审建筑工程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建筑企业中不具备规定学历且在企业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或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或取得建筑行业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者,可申报评审建筑工程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方式

采取资格审核、组织答辩、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建筑企业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按照下列规定条件执行(事业单位申报建筑系列职称人员不按此规定执行):

(一)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按规定已完成2013年或2014年建筑工程系列继续教育任务;

2、已参加2013年或2014年职称计算机考试(考试成绩暂不做要求);

3、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年限7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

4、参与1项以上工程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或取得建筑行业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者;

(2)在企业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工作总结及各种评比奖项、荣誉称号、考核先进等)。

(二)工程师申报条件

1、按规定已完成2013年或2014年建筑工程系列继续教育任务;

2、已参加2013年或2014年职称计算机考试(考试成绩暂不做要求);

3、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

4、参与3项以上工程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或取得建筑行业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者(提供证书);

(2)在企业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工作总结及各种评比奖项、荣誉称号、考核先进等)。

四、申报材料内容

企、事业单位正常申报建筑工程系列职称人员申报材料按照昌州人才〔2014〕39号文件规定执行。

建筑企业单位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按照下列要求申报: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在网上填写下载打印,用A3纸张打印并骑缝装订,另贴一张照片备用,身份证复印件贴于《评审表》封面背面);

(二)《继续教育证书》(上传);

(三)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上传);

(四)建筑行业“八大员”证书、二级建筑师证书或其它证书(上传);

(五)劳动合同(上传首页和末页);

(六)参与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上传);

(七)近三年工作总结及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上传)。

五、申报专业范围

正常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人员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专业范围进行申报。

建筑企业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人员限定以下专业进行申报。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建筑管理、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燃气工程、道路桥梁、风景园林。

六、网上申报

本次职称申报材料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各县市申报人员的审核工作由所在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州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网上审核由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单位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人员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二)个人网上申报。公示合格人员登录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点击“职称申报”,进行“新用户注册”并登录。已经注册的人员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用户名、密码查询可联系单位所在地县、市人社局职称办。

(三)申报人员登录后选择“评审申报”,按照导航提示内容,认真选择、填写各项信息,并在“上传相关附件”中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eg图片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100KB,且单张图片只得反映一项材料内容。

(四)申报人员完成各项信息填写并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后,要再次认真核对个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提交审核”,如果已提交则不能再进行修改操作。

(五)申报人员在“提交审核”后,在“生成打印报表”项中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后报当地职称部门审核。

(六)申报人员随时登录本系统,查阅申报材料审核是否合格。

七、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职称办在审核材料时要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原件与上传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缘由;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县市职称办签章后统一报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州直单位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统一报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二)申报人员专业工作年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要认真核实。要坚决杜绝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的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申报评审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个人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

八、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25日止,具体受理材料时间如下:

2015年4月27日: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及州直单位;

2015年4月28日: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及州直单位;

2015年4月29日-30日:昌吉市。

答辩、评审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以前,具体答辩时间、地点以下载打印的《答辩通知书》为准。

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0日

附件:《县市、州直单位2014年建筑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承诺书》

温馨提示:

《县市、州直单位2014年建筑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承诺书.xls》来源于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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