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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职改文件及闽北职院〔2013〕20号《关于印发<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度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等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送审评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作送审对象
代表作送审对象为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具备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二、代表作送审数量
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交2篇(部)代表作;正常晋升正高级和破格晋升副高级须提交2篇(部)发表在学报级刊物上的论文作为代表作;破格或越级晋升教授、研究员须提交3篇(部)代表作,其中须有2篇发表在权威刊物上。送审代表作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论文或专著(限1部),其中非高等学校教育人员应聘相应教师职务岗位,送审代表作必须“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冠名。
三、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
1、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一式2份,用A4纸双面复印。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并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2份,在上报代表作送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复印件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2、《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和专家鉴定表每份装1袋。
材料袋的封面上应注明申报学校、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申报学科、研究方向和代表作题目等(袋内材料不得装错,如有错误由个人自行负责)。
3、《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科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福建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送审人员名单汇总表》各1份,申报人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邮箱mbzyrsc@163.com,由人事处负责汇总整理。
四、其他事项
1、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当年使用有效,跨年度不予使用。上一年度参评未通过人员,必须有新的论著,其送审代表作至少应更换1篇新论文。
2、两个以上单位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著等,均不予使用,也不计入科研成果。
3、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4、为做好2015年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各处室、系部要按时推荐申报,并对推荐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晋升或转评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其代表作不予送审。
5、申报人请于4月 15日前务必将代表作送审材料送交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6、代表作送审材料相关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7、申报人电脑录入的代表作送审材料要求于2015年4月14日前发送到学校人事处审核,邮箱地址:mbzyrsc@163.com。
五、相关表格(学校人事处网站可下载)
1、《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2、《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科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
4、《福建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送审人员名单汇总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