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房县做好201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来源:十堰市教育网 阅读:1496 次 日期:2015-04-15 16: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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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是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师队伍的稳定和积极性的调动。为切实做好新常态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十职改办[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补充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准确理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改革内容

1、城关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以2015年3月31日止,工资关系所在地为标准)中小学教师参加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均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在十堰市城区参加考试。

2、城关镇以外的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参加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核,组织方式不限,考试或考核结果报教育局教师管理股,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审核认定是否合格有效。

3、城关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初级水平能力测试,由城关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教育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考核,方式方法同农村地区中小学。

二、加强领导,确保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严肃规范

1、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试考核方案的审定。

2、乡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县直以学校为单位成立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考试考核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小组的成员及考试考核方案经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

3、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实施考试考核,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方案、考评结果等要严格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考核人签字无异议后,报教育局教管股备案。

三、严格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测试流程

1、报名时间。严格按十职改办[2015]4号文件要求执行(高级网报时间原则上与中级同步,市文件另有要求,按新文件执行)。

2、缴费及确认时间。县直以校为单位、城关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收齐个人网上报名表、报名费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统计表,在4月13日至4月20日到教育局教管股进行中级、高级审核,集中报人社局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同自动放弃。(网报者4月29日至5月8日在网上下载准考证)

3、乡镇所属中小学在4月2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4月24日至5月14日完成考试(考核)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5月15日至5月25日进行考试考核,6月1日至10日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携带考核方案、公示材料、拟合格人员名单(从高到低排序)到教师管理股审核、确认、备案。

4、测试结果及效用。参加市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市职改办核发合格证,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含2015年);其他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核的,由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审核后,以文件形式确认合格人员,资格仅在2015年当年有效。

四、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各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各教育单位负责人为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负总责;各单位要规范操作,严格考试考核,完善程序,确保考试考核公开、公正。对考试考核中有徇私舞弊、失真失实、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其资格,对责任人进行从严查处。

2015年4月9日

附件:

1.十职改办[2015]4号文件

2.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指标分配

3.乡镇(县直、城区初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考核表

4.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统计表

温馨提示:

《乡镇(县直、城区初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考核表等》来源于洛阳人才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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