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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 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颍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22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2名,其它事业单位70名。被聘用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6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下同)、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yldbz.gov.cn/)、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下同)、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http://yz.ahxf.gov.cn/xfw/下同)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 “30周岁以下”为“1985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州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9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7个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目录见附件1)。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
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至5月1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6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本公告比例合成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或体检考察等环节。
报考招聘考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 5月16 日14:30-17:30和5月 18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颍州中路文峰小学北20米5楼,联系电话:0558-278771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颍州区先锋网、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与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2×0.4+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2×0.6)。
上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将按规定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颍州区先锋网、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公示。
参加面试的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确定。面试有关事宜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颍州区先锋网等网站另行公告通知。须面试的岗位详见附表。
六、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未设置面试环节的岗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设置面试环节的岗位按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成绩高的优先,专业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科目的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如下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
资格复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和用人主管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组织实施。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
七、考察与体检
对未设置面试环节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设置面试环节岗位的按面试后合成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拟聘人员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颍州区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基层畜牧兽医站具体工作单位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分配;乡镇财政所、林业站及乡镇卫生院设置岗位招聘人数超过2人的,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具体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以及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 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人社局 0558-2787710
颍州区卫生局 0558-2580977
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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