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651 次 日期:2015-04-21 1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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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和人数

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要求见《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较好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5月),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职务为科员及以下。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由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7.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7)。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遴选人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相应遴选计划。岗位报名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进行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于笔试前3日发放,由考生本人到曲靖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领取。

2、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法规水平、业务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曲靖宾馆三号楼曲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三)面试

笔试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并在规定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业务水平。

2、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面试地点:曲靖宾馆三号楼曲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

3、报考人员须面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将面试成绩及进入后续程序人员名单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告。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价要素及分值详见《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

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一份自参加工作以来的业绩报告,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内容需包括:

1、工作经历、本人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与他人共同完成的业绩,要写明本人发挥的作用)及自我评价;

2、个人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奖励和表彰情况;

个人经历业绩报告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历业绩评价按照遴选职位经历业绩评价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成绩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较短的,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遴选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遴选 。

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遴选考试。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0874—3128232

曲靖市公务员局:0874-8967931

联系电话: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0874-3122659

六、本公告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遴选公务员计划表.doc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附件5:有关说明.doc

附件6:云南省2015年度 专业目录.doc

附件7: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岗位代码 遴选单位 遴选单位性质 遴选岗位 遴选职位工作简介 遴选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学历性质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在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年限 遴选范围 其他遴选条件或要求 备注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专业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机关 法制岗位 法律相关工作 1 30周岁及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不限 政法学 法学 不限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全市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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