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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
(一)在台湾参加“学科能力测验成绩”(以下简称“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的臺湾高中毕业生;
(二)鉴于办学条件不同,在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前标级(含)以上的臺商子弟(女)学校的臺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申请者可在公佈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5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录一《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港澳台侨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招生计划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
三、申请材料
(一)下载填写申请表
下载附录二《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
(二)个人申请
通过撰写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A4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三)臺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四)臺胞证复印件
(五)在校成绩
高一、高二各学期的学业成绩。
(六)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七)推荐人意见
内容可以包括被推荐人的学习能力、在校表现、社会活动等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之内。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于2015年5月8日之前(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寄到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名“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将以上申请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twbsruc@sohu.com,无电子版的原件材料请扫描后发送,材料仍以邮寄到的书面材料为准)。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我办收到电子邮件后会立即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再次发送或致电我办。)
四、选拔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考生将于5月进行面试选拔,面试地点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具体面试安排我校将再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面试后将根据申请人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取。确认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备案。
六、入校后的学生管理
免试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9月初)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台湾免试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同住,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臺湾和北京的旅费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递区号:100872
电话:(8610)62511340
传真:(8610)62511156
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www.rdzs.com
中国人民大学主页: www.ruc.edu.cn
微信公众号:人大阳光招生
九、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办公室将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佈,请註意查看。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
温馨提示: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doc》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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