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服装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阅读:762 次 日期:2015-04-23 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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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需要,我校服装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岗位及条件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岗位名称:实验教师

岗位编码:FZ05

二、岗位条件要求

1.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年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服装类相关专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方向)。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实验室发展规划编制、仪器设备(含实验装置、实验系统)配置方案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建设方案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承担所辖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辅助工作;

3.做好所辖实验室相关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包括实验教学大纲、课表、实验指导书、运行记录等;

4.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实验室对外的开放与社会服务工作;

5.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6.承担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等工作;承担大精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对分管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负有直接责任,仪器设备使用率和服务效益优良,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提供重要的保障;

7.协助完成实验室综合协调及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安全卫生以及学院与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实验室工作。

四、应聘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15年5月5日前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2.由人事处、招聘部门组织初选合格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及考核方式以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届时的通知为准。

3.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学校人事处与拟聘人员办理签约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杨方、谭英雄 电话:028-84768068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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