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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已经揭晓,您可进入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合格线为87.4分(87.4分同分考生均入围)。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和《宁波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综合素质测试,以下考生获得入围资格(见附件)。
后续流程注意事项: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及以上 |
成绩折算(分)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0574-87600233。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
2015年4月17日
附件:2015年“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zsb.nbu.edu.cn/Article/Index/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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