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招聘硕士(本科)法医学考试大纲
来源:甘肃政法学院 阅读:939 次 日期:2015-04-24 16: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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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考书目:

《法医学》,王保捷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年,第四版。

《现代法医学》,郭景元主编,科学出版社,2000年

二、考核内容:

(一)第一章 绪论

考核内容:

1)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与医学,法医学的研究领域,法医学的任务。

2)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法医学鉴定人,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审查与应用,鉴定原则。

考核要求:

1)掌握法医学的定义

2)掌握法医学的研究领域,法医学的任务

3)了解尸体剖验

4)了解鉴定原则

5)掌握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审查与应用

(二)第二章 死亡与尸体现象

1、死亡

考核内容:

1)死亡的概念、脑死亡,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2)死亡的过程,假死,超生反应。

3)死亡原因概念、分类及死亡原因分析。

考核要求:

1)掌握脑死亡及其诊断标准

2)掌握假死及其与真死的鉴别

3)了解超生反应及其意义

4)掌握死亡原因分类及分析

2、尸体现象

考核内容:

1)尸体现象概念及分类

2)肌肉松弛、尸僵、角膜混浊、尸斑、尸冷皮革样化概念、表现及意义

3)尸体腐败概念、表现

4)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

考核要求:

1)掌握尸僵、尸斑、尸冷、皮革样化概念、表现及意义

2)掌握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

3)掌握尸体腐败的表现

4)了解肌肉松弛、角膜混浊、自溶概念、表现及意义

5)了解尸体现象概念、分类

(三) 第三章 机械性损伤

1、机械性损伤概述

考核内容:

1)机械性损伤的概念,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2)机械性损伤的死亡机理

考核要求:

1)掌握机械性损伤概念,基本形态

2)了解机械性损伤的死亡机理

2、各种机械性损伤

考核内容:

1)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交通损伤、坠落伤

2) 死亡原因的确定,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损伤时间的推断,致伤物的推断,死亡方式的判断。

考核要求:

1)掌握钝器伤、锐器伤、枪弹创的特征

2)了解交通损伤、坠落伤的特点及检验

3)掌握死亡原因的确定,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损伤时间的推断,致伤物的推断,死亡方式的判断。

(四)第四章 机械性窒息

1、机械性窒息概述

考核内容:

1)窒息的概念

2)窒息的方式及窒息的过程

3)窒息死亡的尸体征象

考核要求:

1)掌握窒息的概念

2)了解窒息的方式及窒息的过程

3)掌握窒息死亡的尸体征象

2、各种机械性窒息

考核内容:

1)缢死,勒死,扼死

2)捂死,溺死。

考核要求:

1)掌握缢死概念、损伤形态学改变、法医学鉴定

2)掌握溺死概念、损伤形态学改变、法医学鉴定

3)掌握缢死与勒死的区别

4)了解勒死、扼死及捂死

(五)第五章 高温、低温及电流损伤

1、烧死与冻死

考核内容:

1)烧死的征象,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烧死的死亡机制,法医学鉴定。

2)影响冻死的因素,冻死的过程及机制,法医学鉴定。

考核要求

1)掌握烧死的征象,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烧死的死亡机制,法医学鉴定。

2)了解影响冻死的因素,冻死的过程及机制,法医学鉴定。

2、点击死与雷击死

考核内容:

1)影响电流损伤的因素,电流损伤的形态变化,法医学鉴定

2)雷击死

考核要求

1)掌握电流损伤的形态变化及鉴定

2)了解雷击死

(六)中毒

考核内容:

1)毒物与中毒,毒性及分级,毒物分类,中毒影响因素

2)中毒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毒物分析结果的评价

3)氰化物中毒、酒精中毒、CO中毒、强酸中毒、巴比妥类药物中毒、吗啡类药物中毒,药物依赖

考核要求:

1)掌握中毒影响因素,中毒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毒物分析结果的评价

2)掌握氰化物中毒、酒精中毒、吗啡类药物中毒,药物依赖

3)了解毒物与中毒,毒性及分级,毒物分类、CO中毒、强酸中毒、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七)第七章 猝 死

考核内容:

1)猝死概念、特点,猝死的原因,猝死的法医学鉴定。

2、常见的猝死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冠心病,呼吸系统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婴幼儿猝死综合征。

考核要求:

1)掌握猝死的特点,猝死的法医学鉴定

2)掌握冠心病鉴定要点及研究进展

3)了解呼吸系统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婴幼儿猝死综合征。

(八)第八章 强奸、杀婴

考核内容:

1)女子性成熟的判断,处女的判断,强奸的鉴定

2)杀婴的确定

考核要求

1)掌握强奸的概念,熟悉强奸的法医学鉴定

2、掌握新生儿生存时间的确定,活产与死产的鉴别

(九)第九章 临床法医学鉴定

考核内容:

1)损伤程度鉴定的概念与原则,重伤的鉴定,轻伤与轻微伤的鉴定。

2)劳动能力的鉴定与赔偿,损伤与赔偿,精神异常的鉴定,诈病与造作病。

[考核要求]

1)掌握损伤程度鉴定的概念与原则,重伤的鉴定,轻伤与轻微伤的鉴定,诈病与造作病

2)了解劳动能力的鉴定与赔偿

(十)第十章 亲子鉴定

考核内容:

1)亲子鉴定的概念、原理,基因产物水平、DNA水平的遗传标记

2、亲子鉴定结果的评价

考核要求:

1)掌握亲子鉴定的原理、方法及鉴定结果的评价。

2)了解亲子鉴定的概念,在法医学实践中的意义。

(十一)第十一章 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

考核内容:

1)个人识别的意义,生物检材的特点,检验程序和要求

2)血痕检验,血痕的个人识别;精斑及其他生物检材的检验;骨骼的检验;牙齿检验;个人识别结果评估

考核要求:

1)掌握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的概念及意义,

2)掌握生物性检材的发现、采集、包装及送检

3)掌握血痕、精斑检验的步骤及采用的主要试验、试验的目的和试验结果的判定

4)了解熟悉生物性检材的检验的程序及要求

5)了解骨骼的检验,牙齿检验

(十二)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

考核内容:

1)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2)医疗事故发生的环节,常见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手术性医疗事故,麻醉性医疗事故,输血输液引起的医疗事故,用药不当的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引起的医疗事故,妇产科中出现的医疗事故。

3)医疗事故的预防,医疗事故的鉴定。

考核要求:

1)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分级

2)了解医疗事故发生的环节,手术性医疗事故,麻醉性医疗事故,输血输液引起的医疗事故,用药不当的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引起的医疗事故

3)了解医疗事故的预防、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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