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硕士招聘工作方案
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院附属医院 阅读:878 次 日期:2015-04-29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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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规范招聘工作程序,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1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

三、程序与规则

招聘工作分5个环节,依次为:笔试、面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命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至5:1(人数:岗位)比例筛选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试工、心理测试、体检环节。

四、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面试时间: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8:00开始。

试工、心理测试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地点安排

笔试地点:第一组岗位(参照面试分组):在老门诊大楼6楼学术报告厅;

第二组岗位(参照面试分组):在我院新大楼26楼1号会议室。

面试候考地点:我院新大楼26楼1号会议室。

试工、心理测试与体检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安排

面试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岗位:急诊科、心内科、肾内科、肿瘤科、风湿科、中外科、皮肤科、妇科、人事科、医务科、质控科、科研科、护理部。

第二组岗位:骨伤一科、骨伤四科、普外科、胸外科、脑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针康分院、儿科、功能检查科、放射科、检验科。

七、人员安排

笔试工作人员由监考和监督人员组成。

面试考官从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或正高级专家中抽取组成。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八、有关规定

(一)通知

1、根据招聘公告,人事科将核准后符合报名条件考生(以下简称核准考生)名单公告在医院官网公告栏内,请核准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我院笔试等招聘活动。

2、人事科根据报名材料中的电话通知核准考生。人事科与每位核准考生仅限拨2次电话,未接通的核准考生有义务自己回复电话,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经以上1、2两项方式通知的核准考生,若有未准时达到笔试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考生携身份证和笔于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前到达笔试考场。

2、试卷经监督人员检查后,由监考人员发放给考生,考场进入控制状态。

3、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考生将试卷放在各自桌面上退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4、考试结束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先将试卷中考生姓名栏进行封闭装订再封存保管。

5、阅卷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封闭阅卷,并签字以示负责。

(三)面试入围考生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规则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每一岗位,核准考生人数未达到10人(含)的,按照3:1(人数:岗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核准考生人数在11-15人(含15人)的,按照4:1(人数:岗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核准考生人数超过15人的,按照5:1(人数:岗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

若最后一名分数并列,则同一分数考生一并进入面试。

2、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当晚公告在医院官网上,考生自行查看。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自行前往参加面试,医院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考生携身份证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场地。

2、面试由考生自我介绍、专业试讲、回答考官提问三个环节组成。专业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范围任选内容进行,自我介绍和专业试讲每人限5分钟。

3、面试实行考官打分评价制。每位考官独立进行打分,取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

4、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人数:岗位)进入下一环节。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不足3:1(人数:岗位)的,则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人数:岗位)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工、心理测试与体检

1、面试通过人员进入试工、心理测试、体检环节。

2、心理测试结果以心理学专业人员意见为准。

3、体检结果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5个环节通过,将招聘结果予以公示。

九、有关纪律

1、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考生在考试或面试时不得使用通讯设备(招聘工作需要除外)或与无关人员联系。

2、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成绩,情节严重者将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4、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医院将予以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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