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 阅读:1136 次 日期:2015-04-29 1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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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为了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我校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先后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2010年8月被山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在全国建立的护理人才培养基地之一。2012年被评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先后获得山东省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高校标准化食堂、资源节约先进单位、高校后勤服务先进单位、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党员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学规模

学校占地面积6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72.2万册,教学信息网络畅通,建有千兆校园网和功能完善的教学视频点播系统。学院现设护理学院、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农牧科技学院、医学院、中原现代农业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院部,38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2万人,招生范围覆盖山东、河北、河南、贵州、宁夏、甘肃、内蒙古、黑龙江等11个省市和自治区。

★地理环境

学校位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江北水城--聊城,京九铁路、济邯铁路、济聊馆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都从聊城通过,交通便利。市内k5路、k17路、k19路、315路公交车直达我院,从火车站、汽车站到我校均有直达的公交车。

★实验实训条件

学校有完备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训基地,校内实训中心19个,实验实训室142个。校外实习基地193处,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2医院、空军总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中创软件、天津中外运、中铁十四局、上海大众、中国国际旅行社、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中国康复中心、阿里巴巴、惠普、华为、中兴通讯等,为学生的学习提供良好的条件。

★特色专业

护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3个专业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 护理和计算机应用技术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示范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7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100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3人,双师素质比例达93.6%,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名。中科院院士陈达担任学院名誉院长,聘请80多名海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科研成果

注重应用研究,科研成绩显著。聊城市依托学院建立了“聊城市WEB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聊城市畜禽疫病检测重点实验室”等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聊城市特色植物科技创新示范园”。出版学术论著、教材302部,9部教材被列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发表学术论文146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43篇,被SCI收录的论文10多篇;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5项;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485项,教育部重点课题3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2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11项。2010年度全国职教机构学术影响力统计分析,学院科研影响力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就业情况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完善的就业工作网络平台,并且与英国、新西兰等国外知名院校联合开辟了国外就业渠道,就业层次逐年提高。部分毕业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省立医院、上海武警总医院、齐鲁制药、齐鲁软件园、净雅集团、蓝海集团、东风日产、中铁十四局、中国重汽、上海浦单达、上海大众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就业。就业率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综合反映满意率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奖助贷措施

一是根据规定为特困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争取社会慈善力量的资助;四是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人才培养

强化技能培养,学生技能水平突出。在全国护理教学成果展示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物联网技术应用大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上获得一等奖等奖项,全省机电产品创新设计大赛中连续6年获得一等奖。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成立了聊城市学生成长研究中心,抓好课堂、课外、宿舍三大空间,强化全时段、无缝隙管理。通过开设经典音乐、电影、文学欣赏、普通话与口语、职业核心能力等人文素质教育课程,组织开展精彩的家书、读书、走访、贺信及社团活动,邀请名家来校举办讲座等,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让学生学会做人做事。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及有关处室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三条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3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合计 学制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艺术
园艺技术 5 5   5 15 3年 5000
园林技术 5 5   5 15 5000
畜牧兽医 5 5   5 15 5000
农产品质量检测 5 5   5 15 5000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5 5   5 15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10 5   20 35 5000
工程监理 5 5   5 15 5000
数控技术 5 5   5 15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5   20 35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 5   5 15 5000
工程造价 5 5   20 30 50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 5   5 15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 5   5 15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5   30 45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 5   5 15 5000
汽车电子技术 5 5   5 15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5   10 25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 5   10 20 5000
软件技术 5 5   10 20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5 5   5 15 5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 5   5 15 5000
金融管理与实务 5 5   5 15 4800
会计电算化 15 5   30 50 4800
市场营销 5 5   5 15 4800
电子商务 5 5   5 15 5000
工商企业管理 5 5   5 15 4800
物流管理 5 5   5 15 4800
护理 100 30   150 280 5000
助产 5 5   10 20 5000
药学 5 5   5 15 5000
医学检验技术 10 5   20 35   5000
医学影像技术 5 5   20 30 5000
康复治疗技术 5 5   15 25 5000
口腔医学技术 5 5   10 20 5000
旅游管理 5 5   10 20 4800
酒店管理 5 5   5 15 48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5 5   5 15 5000
商务英语 5 5   5 15 4800
合 计 320 215   500 1035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日—4月7日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5年3月1日—4月7日登录学院校园网(http://www.lctvu.sd.cn/),网上报名并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

2.凡参加2015年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单独招生专业时按所学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专业志愿,不能跨类别填报。

3.报名资格审查:2015年4月8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第十九条 信息确认、准考证打印及查看考场

通过学院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4月10—12日登陆学院校园网(http://www.lctvu.sd.cn/)确认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前,可提前到校查看考场安排。

第七章 考 核 办 法

第二十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采取笔试方式主要考核综合能力。时间120分钟,满分3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根据安排在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第二十一条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

第二十二条 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1.单招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有关加分项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2015年4月15日—20日,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八条 2015年4月21日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随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未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或夏季高考。

第三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三十一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三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章 其 它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三十六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七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三十八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一是根据规定为特困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争取社会慈善力量的资助;四是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三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334937 招办传真:0635-8375196

纪委监督:0635-8335062

E-mail:lcvt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lctvu.sd.cn

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jyw.lcvt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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