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培育、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按照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公选名额:8名。
二、公选范围和对象
户籍在本县内符合选用条件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在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公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本人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服务意识强。
3.服从街道办事处和所属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勤奋好学,有吃苦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职工作。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其他不适宜本职位工作的情况。
四、公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5月5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双桂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科(县武装部院内)
咨询电话:53338861 15823740057
联系人:尧文波
3.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人员诚信承诺登记表》和《报名人员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初审合格的报名者进行集中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凭报考人员身份证于2015年5月15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报名参考人数与公选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2: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公选职位数(也可由街道党工委另行研究确定)。
2.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2015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1)笔试:笔试分值40分,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笔试地点与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2)计算机操作:分值20分,主要考察对计算机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包括打字速度、表格制作、文档编辑、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等)。操作时间、地点与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
(2015年5月17日下午公布测试成绩)
(3)面试:面试分值40分,按笔试和计算机操作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原则上相应减少选用职位数(也可由街道另行研究确定)。
面试工作由双桂街道党工委组织,面试方法采取现场竞职演说和问答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应试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区相关知识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竞职演讲由考生事前准备,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竞职演讲结束,进行现场问答,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为:测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当场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
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项目:入围面试的考生,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获得全国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职称的加1分,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加分项目以文件或证书为准,计入考生总分,总共加分不超过5分。
(三)体检(2015年5月22日)
根据公选人数按测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双桂街道党工委组织一次性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总成绩从分数高者依次替补。
(四)政审(2015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对体检合格者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总成绩从分数高者依次替补。
(五)公示(20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计算机操作、笔试、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步选用人选进行公示一周。
(六)录用(2015年6月1日至6月2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选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选用时间与社区换届时间(即3年)同步。选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街道可依据情况再次选用。选用后,依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双桂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科负责解释。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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