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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2584 次 日期:2015-04-30 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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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吉林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2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967名(永吉县172名,舒兰市150名,蛟河市194名,磐石市71名,桦甸市93名,船营区101名,昌邑区44名,丰满区62名,龙潭区8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4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1日8:30至5月14日11:3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http://210.47.0.215/officer,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提醒考生注意:《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吉林市青少年宫弦乐教师岗位(岗位序号8),吉林市群众艺术馆文艺部吉他表演辅导岗位(岗位序号54)、文艺部LED大屏幕操作使用岗位(岗位序号57)、文艺部声乐表演辅导兼文艺活动主持人岗位(岗位序号58),吉林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文艺活动部音乐表演岗位(岗位序号为60)为预报名测试岗位。报考以上预报名测试岗位的考生,请持《附件5: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6个月内的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进行现场预报名测试(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附件4《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8:30—12:00。预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需要参加测试,测试地点、时间、内容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一栏中“备注”一项。通过测试的考生,须及时按本公告规定的正式报名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没通过预报名测试的考生请及时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没有参加预报名测试的考生报考预报名测试岗位,资格审查员将不予审核通过。预报名测试岗位计划数与通过预报名测试考生数比例不足1:3,取消预报名测试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5年5月11日8:30至5月14日15:3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210.47.0.215/officer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5月14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15年5月11日8:30至5月15日15: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210.47.0.215/officer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笔试科目为两科的95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两科笔试考务费70元/人。

笔试科目为一科的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一科笔试考务费35元/人。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和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预报名测试岗位”除外)。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5月25日8:30至5月30日14:30。

考生登陆http://210.47.0.215/officer,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单科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两科的,《通用知识A卷》或《通用知识B卷》以50%计入笔试成绩;《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或《卫生专业知识》或《护理学》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仅考《通用知识C卷》的,以10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5月30日。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考试科目”一栏。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A卷》、《通用知识B卷》、《通用知识C卷》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小学、中学)考试大纲》(附件3);《卫生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学》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或《护理学》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或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加试笔试,医疗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B卷》和《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B卷》和《护理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A卷》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C卷》。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小学)》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或《护理学》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25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或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8日后在http://210.47.0.215/officer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转到其它单位。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江城日报》,《江城晚报》。

(二)其它事项

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查询。

1、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详见《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

2、仲裁和政策咨询电话:

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0日

附件:

1.《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园、小学、中学)考试大纲

4.《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5.《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报名信息表

温馨提示: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2015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报名信息表.xls》来源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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