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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连云港市委农工办,省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经研究,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和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15年下半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专业分类
(一)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高级农艺师(分以下8个专业申报):
(1)种子专业;(2)植保专业;(3)土肥专业;(4)栽培专业;(5)园艺专业;(6)农产品质量;(7)农业社会化服务;(8)蚕桑专业。
2、高级农业经济师
3、高级畜牧师
4、高级兽医师
(二)省农技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除农业经济专业外,其它专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2015年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的申报评审,按照苏职称[2013]1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凡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需提供的材料
1、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2、《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A4纸正反打印)。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4、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报告1份。
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6、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7、免冠小2寸(40mm×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
8、计算机合格证书和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不要装订)。
9、《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材料附件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
①附件目录;
②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③国家承认并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
④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职称计算机考试(核)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
⑥符合《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一次优秀等次登记表1份(破格申报推广研究员资格须提供);
⑧所获各种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
⑨出版发行的著作或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证明材料(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与原件核验,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
(二)市(县)、省有关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各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事(职称)部门或省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其他社会人员申报由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
2、《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和《农业技术系列副高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各1套,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表格采用统一格式并按上述专业分类制表。
3、破格申报推荐表、公示结果报告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人员照片(以县为单位收集)。
5、申报纸质材料。
五、材料报送时间
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6月20-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现职称年限计算以及所提供的材料有效期(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均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2、凡2014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且本年度未取得突出业绩或成果的,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3、2014年度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我办调查核实确认的,按照《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16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4、省农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的,不得破格申报;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的,请按照省农委党组会议纪要([2014]第14号)执行。
5、“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职称申报管理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申报人员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完成网上申报,注册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31日。登录江苏农业网(http://www.jsagri.gov.cn/)首页,在社区服务栏目里点击“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表格以及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联系人:吴靖,联系电话:025—86263517。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