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赤峰市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研究探索符合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方式,逐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办法,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5年起,在我市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中,开展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简称考评结合)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
我市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管理,考试工作由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评范围对象
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的范围、对象是:我市建筑作业企事单位中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和矿业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应技术工作,拟晋升、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晋升、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采取考评结合方式。晋升、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实行“以考代评”,考试后,我市不再进行初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和阅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定考试试题和题库管理,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设置
1、考试报名工作由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组织。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15年5月20日至6月3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赤峰(http://www.12333t.cn/cf.html)
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需持“赤峰市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件(一份由考生留存,领取考试合格证时使用,一份交由当地旗县区人社局职称管理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留存)到旗县区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科目设置。2015年是我市开展考评结合试点工作起始之年,根据中、初级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要求,考试内容暂按建筑、矿业工程必备的基础理论及实践能力方面设置,待积累经验后全市制定实施统一考试大纲。
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均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每一科目的考试时间统一定为150分钟。
(二)报考条件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1、助理工程师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满1年。
2、工程师
(1)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6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满2年。
(三)考试成绩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初级考试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印发成绩合格通知单,其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中级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限2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四、评审
(一)参加全市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且符合相关评审条件和《赤峰市2015年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发〔2015〕2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方可申报建筑、矿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实行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制度,是对建筑、矿业专业人才评价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科学、客观、公正、公平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一种有效途径,考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考评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相关人员了解政策规定,充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把关,密切协作,做好考试报名及材料申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4日
温馨提示:
《赤峰市建筑、矿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5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