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2015年春季补充区属卫生单位编内人员考试补充报名通知
来源:厦门市卫生局网 阅读:829 次 日期:2015-05-06 1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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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海沧区2015年春季补充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因本次考试中新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影像医师岗位和东孚卫生院全科医师岗位这2个岗位无人报名,经用人单位申请,拟进行补充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5月11日—12日(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海沧区公共卫生大楼八楼卫生局会议室(地址: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公交“海六路”站或“海沧医院”站下)电话:6055613 联系人:喻菲

三、资格条件:

1、符合《厦门市海沧区2015年春季补充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的要求和拟报岗位条件;

2、已参加4月18日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统一笔试,且笔试与拟报岗位使用相同试卷,笔试成绩合格以上;

3、报名时未被纳入本市其他事业单位的体检、考核对象。

四、报名材料:

1、笔试合格成绩材料(考生登录考试系统自行打印);

2、所需报名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须提交学历(位)《认证报告》等情形的,也须一并提交。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五、补充报名程序

1.考生持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2.用人单位和区人事行政部门查验考生资格无误后,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逐级上报区、市人事行政部门研究决定)。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沧区政府网公示,公示不影响面试资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附件1:补充报名岗位信息(待更新)

附件2:补充报名表(待更新)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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