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网 阅读:1471 次 日期:2015-05-07 13: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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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程序:

1、我院按照导师招生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报到时间、地点: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305。

3、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用收取复印件;

往届生: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同学自备小一寸相片1张

通过资格审核后领取《复试流程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博士录取审核表》等材料。

4、复试安排:英语口语及面试均从上午9:30时开始,复试面试分两组同时进行,各组面试顺序现场公布;后面试的同学先面试英语。

5、公布录取结果时间:5月12日,通过复试的考生到B9北座203-2领取体检表(硕博连读及明确不住校的定向就业考生可不参加体检)。

6、体检时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体检地点:大学城校区校医院。

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以下材料:

《政审表》;

《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只对非定向就业类别);

《协议书》(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本人到五山校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办理)。

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与《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补充规定》,2015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录取工作,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法学院2015年面试工作组织两个面试小组,全体导师集体参加;

二、考生按照《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计划一式7份,参加面试的导师、记录人员、学院各留1份;

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其中考生需要制作5分钟的PPT,扼要汇报自己的上述研究计划,重点说明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情况(包括中外文资料)。之后则为提问时间,由所报考导师主要提问,问题围绕考生生活与学习背景以及研究计划提出;

四、外语面试由3位老师组成面试小组,提前选择800个字符以内的包含少许专业知识内容的外文文献25份以上,考生抽取一份,准备5分钟,外语回答问题。

五、由全体参加面试的导师分别打分,导师打分占百分之五十,其他导师打分取平均成绩,占百分之五十,作为面试成绩。

六、考生初试成绩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但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加外语成绩。

七、考生的最终排名顺序按照所报考导师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单独排列;

八、考生的面试顺序现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导师统一打分。

九、本办法与学校有关复试规定相抵触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为复试成绩,由全体参加面试的导师分别打分,导师打分占百分之五十,其他导师打分取平均成绩,占百分之五十,作为面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但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加外语成绩。面试顺序现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导师统一打分。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导师有权不选择同专业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9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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