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考生须知
来源: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66 次 日期:2015-05-07 16: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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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行岗位资格审查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必须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必须提供规定要求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若考生携带的主要资料不齐全或与岗位要求不符,招考机关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到时间进入指定审查点候审。考生进入审查点后,务必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不得随意走动、交谈和大声喧哗,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

三、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安排下,依次有序进行岗位资格审查,笔试合格考生需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招考机关会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考生按规定路线离开审查点,不得在审查区域逗留。

五、在整个候审过程中,考生应服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如违反考试纪律,招考机关有权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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