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申报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并每份贴2寸免冠彩照一张)。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港澳人士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有二维验证码,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查询不到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的学历认证。从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申请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予退还):
2014年6月后新进教师可使用报到时的体检材料,不必重复体检,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人事科借出体检材料。
申请者如前往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演武分院,则需携带身份证、教工卡和一寸照片一张,无需携带体检表(该院健康管理中心电话2182344,中心建议:体检一般无需预约;B超室建议提前预约,电话2186288)。如前往其他指定医院,则应携体检表(照片贴好并加盖学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证。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所在单位填“厦门大学**学院”,由各单位党委负责填写鉴定意见并盖章。
6.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公办高校在编教师提供本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证明(该证明由人事处统一出具,申请者无须提供),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教学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须能体现目前在聘且已在该校聘满1年)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证明材料:辅导员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简历栏目中注明“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提供卫生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在高校出具的纳入教师管理和近两年临床教学材料(即附件12《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师职务证明及近两年临床教学证明》)等。
8.小二寸彩色相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
9.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聘书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②《厦门大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体现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青年心理学》和《大学教学法》成绩。
③新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申请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由所在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以上人员中,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于测试,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10.以上第2、3、6和9项提及的原件材料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现场退还申请者。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和所有申请材料中所贴照片均应为同一版本。
二、材料装订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制作或复印,所有材料应加盖学院公章,将《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打印成封面,所有材料务必按《目录》顺序拿夹子装好。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