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由州、县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州、县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2008年,省批准文山州八个县(文山、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特岗 执行计划数为646个,其中:专招本科生岗位362个,非专招本科生岗位284个(本、专科生均可报考)。
三 、招聘条件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应聘,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可招聘2008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符合年龄条件的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报考,但聘用2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
4.应聘者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本科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6月7日—16日(双休日和节假日照常工作)。
现场报名地点:各应聘县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毕业证)。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汇总《2008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生免笔试。
五、笔试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各县具体负责。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准考证发放和笔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 7月9日—12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所报名登记的县教育局人事股;
考点设置:各招聘县在县城设置笔试考点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4.7月26日-28日,各招聘县公布应聘毕业生笔试成绩。需查分者,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六、面试、体检、聘用
1. 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造册送州特岗办汇总再报省特岗办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
专招本科生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生直接进入面试。
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同一岗位同时有本科生和专科生报考的,本科生直接进入面试,专科生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仅有专科生报考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招聘后再分到学校的,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1:1.2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乡镇或学校为单位招聘直接定岗到学校的,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的1:2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
面试前须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复审的内容为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等。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从本州其他县的上线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名单确定后即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08年8月5日
面试地点:由各县确定
面试在州特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县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拟聘
专招本科生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非专招本科生岗位,既有专科生又有本科生进入面试时,专科生的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选拔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为专科生时,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3.体检
拟聘人员确定后,报省特岗办核准,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县负责。
4.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县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须签定三年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者,自愿留任的,纳入国家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三年时间连续计算工龄。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各县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兑现工资。
七、纪律要求
1.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到场办理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凡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2008年8月25日前到各县教育局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特此公告
附:
文山州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