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北川县2015年上半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阅读:775 次 日期:2015-05-12 14: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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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就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永昌镇巨达路3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属于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其它证书、证明材料。①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须于2015年7月31前将教师资格证书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核)。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③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递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询问所报岗位是否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16-4823175),并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即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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