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 录用二次调剂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
面试地点:农业部机关大楼(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面试定于上午9:00开始,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8:00报到(报到地点详见农业部机关大楼内张贴的指示标志)。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职业性格测验”,测验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只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辅助参考。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查
我部将按照职位要求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每个职位按1: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安排在5月19日进行,我部将于面试当晚通知全体考生是否参加体检(请确保手机联络畅通)。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注意事项
1.面试时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职位)。
2.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确实无法参加面试的,请提前2天与我部联系。
3.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4.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团结湖站,B出口。
5.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当天现场公告,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由我部提供午餐。
咨询电话:010-59193380,传真:010-59192551。
特此公告。
农业部位置见下图:
附件:农业部2015年度 录用二次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