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地震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2015年5月18日(周一),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30准时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地点:报到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8号湖北省地震监测中心大楼18楼会议室(1805室),面试考场为19楼会议室(1905室)。考生可乘522路、587路、606路、817路公共汽车到武昌茶港小区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公告发布后二日内发送E-mail到yubin@eqhb.gov.cn进行邮件面试确认,发送邮件时需使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邮件地址。参加面试考生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主动放弃面试考生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放弃参加面试”,同时提交或邮寄手写书面放弃申请。未按时发送面试确认函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5月17日(周日)下午15:00携带如下材料到湖北省地震监测中心大楼913室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1)应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需手填并粘贴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所填内容需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内容一致。需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用于体检和报备案,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2)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学校公章并粘贴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缺少上述材料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上述证件、资料,未特别注明的,表示需提供原件留底;注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表示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底。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上述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3.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4.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最低面试分数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651121610327 | 常晓筱 | 121.5 | 0901314201 (纪检监察审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上午9:00 |
注:各职位面试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二、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按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5月19日(周二)上午。
2.对体检合格的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其他事宜
(一)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面试确认、资格审核期间,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三)联系人:余斌;联系电话:027-65390306;传真:027-65390306;电子信箱:yubin@eqhb.gov.cn。
(四)湖北省地震局(湖北防震减灾信息网)网址:http://www.eqhb.gov.cn。
(五)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8号湖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430071。
湖北省地震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