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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经信人事〔2015〕58号
关于报送经济、石油化工、电子信息
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经发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职称办的统一安排,本年度经济、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自即日起开始受理,6月2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认定均采用纸质材料加网上申报方式。纸质材料报送及网上录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二份)、大1吋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及姓名)、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人员需要提供的个人奖励证书和合格审计报告原件等书面材料(另装袋)。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各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请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职称申报系统”查询)
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同时提供经同级职称主管部门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验核。县(市、区)申报人员根据材料目录的要求,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及申报表送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将相关原件材料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验证后,将书面申报材料及申报表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2.网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
3.联合会审。全市申报材料集中后,根据省统一要求,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联合会审,并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报省高评委。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书面申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合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者可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jseic.gov.cn),在“应用服务”栏目下点击“职称申报系统”,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有关表格及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
3.上传的材料必须采用原件扫描,PDF格式,复印件无效。在上传附件时,将各种附件按照附件类别分别上传到申报系统中,同一种类型材料作为一个附件上传,附件名称应该有具体的含义,如“奖励证书.PDF”。不符合申报形式要求的,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重新扫描录入。
4.申报评审或认定人员的收费按省物价局及省职称办有关评审收费要求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论文鉴定或面试答辩费100元,共500元。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盐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盐人社职〔2015〕42号)第一条第7款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出申报方案,经批准后申报。
市经信委联系人:薛友祥、陶菁、朱益、吴亚萍,联系电话:86660595、86660577、88190595(传真)。
附件:书面材料装订要求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附件:
书面材料装订要求
一、各专业申报人员须按照省提供的材料目录,自编页码,将书面材料装订成册。
二、装订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审核并加盖核验章。
三、申报评审相关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证书原件备查,并装订在书面材料的相应页面;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四、论文论著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不需装订,可直接放在材料袋或另附袋。
五、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提供个人奖励证书及审计报告原件,并请单独装袋、贴上材料清单、注明单位及姓名。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