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是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主要渠道,是党组织进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广大党员进行政治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制定学习制度如下: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中心发言作出明确规定。
2、确保学习时间:党员例会每周三举行一次;下午党员学习会每双周星期四下午举行一次,由书记根据区委教育工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学习;自学每月一次,阅读书籍每月至少一本。
3、明确学习内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
4、明确学习方法。集中学习要与自学、研讨相结合。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倡利用节假日和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努力构建专家辅导、辩析交流、专题调研、网络教育、主题实践等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学习平台,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实效。
5、落实考勤制度:设立签到薄,集中学习考勤以本人签到为准,自学考勤以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学笔记为准,因公、因私不能参加集体学习者,应事前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考勤情况。
6、严格考核验收。建立“党员学习记录袋”,包括自学笔记、谈心记录、讨论记录、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每次重大的学习活动结束后,应结合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体会或论文。每半年通报一次学习完成情况。
7、定期公示。要定期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进行点评,树立典型,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采取各种方式,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悟,取得明显成效。
8、表彰奖励制度。要将理论学习情况列入考评、考核的内容,评选表彰理论学习先进单位、个人。每月进行一次鼓励,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报,对在政治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把党员完成目标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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