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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莒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名,与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基层卫生院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岗位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护理岗位以专科学历报考的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护士执业资格对2014年、2015年毕业生暂不作要求。口腔医学岗位以专科学历报考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同一专业有不同学历层次需求的,报考时务必注意加以区分。
6、在职人员报考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证明。
莒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 9:00-5月22日12:00
考生查询审核结果时间:2015年5月19日11:00-5月22日18:00
报名及缴费网站: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drzws.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点击主页下方“人事管理”栏目内“招聘考试报名入口”,按照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同一考生注册不同邮箱号重复报考,对于重复报考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和莒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5月19日11:00-5月22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须在5月22日18:00前重新提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莒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护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另外,考生需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的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范围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报考专业”下拉框内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莒县卫生局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用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优生优选的原则,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的根据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单位。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签订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招聘期间,对于考生咨询较多的问题,招聘单位将梳理汇总之后在莒县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告,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
咨询电话:0633-6206013。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卫生局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温馨提示:
《莒县2015年卫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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