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加强我校教师互相学习意识,达到督促教师们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实际特拟写此听课制度。
一、 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4节;
二、 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
三、 听课包括听“达标课”,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课、自己听课;
四、 学期结束时,统一检查,少一节扣除工资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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