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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经校委研究决定,现发布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委和省政府的重要部门,是负责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最高学府,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学校座落于松花江畔北方名城——哈尔滨市,现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功能齐全。
学校现有教研、教辅部门13个(哲学、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领导科学、社会与文化、公共管理、法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学术交流部、图书馆、信息技术部)。
学校现有教职工390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区域经济学、领导科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我校(院)专业工作需要,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干部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
(二)应聘人员第一学历要求为公办统招全日制本科,最高学历与上一学历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三)博士生或副高职以上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对于特别优秀的正高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正,无外观缺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我校(院)2015年专业人员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9:00至6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龙江先锋网”,网址为:http://www.ljxfw.gov.cn/。应聘者通过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3.注意事项:(1)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2)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职称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3)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4)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硕士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博士或副高职以上高层次人员招聘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8:30至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二号楼235室)。
3.确认材料:(1)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省委党校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4)副高职以上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专业测试
1.硕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以专业科目为主,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硕士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分数高低排名。
2.博士及副高职以上人员: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专题授课方式进行(时间4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教学技能、教风教态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答辩:采取专业学术答辩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科研水平和思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博士和副高职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试讲分占60%,答辩分占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分数高低排名。
3.应聘人员试讲和答辩结束后,组织专家当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如排名第一的人员试讲得分较低(分数在70分以下),并经专家评委合议,一致认为其不能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则不考虑分数排名,直接取消该录用岗位。
(五)公示成绩
专业测试结束后,将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及名次。
(六)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对其本人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对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人选。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招聘人选
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经校委会研究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引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和省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学校正式职工相关待遇外,给予安家费7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要求有省部级科研项目批准立项方可兑现),正常享受博士津贴每月300元,同时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引进博士进校服务期为10年,期间如违约,按与学校签订的引进博士《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13936400662
联系人:赵勇
联系地址: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南岗区延兴路49号)
单位邮编:150080
监督电话:0451—86351701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温馨提示: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5年度应聘人员登记表》来源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远程办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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