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的收文一般可以分为需阅知的公文和需办理的公文两类。进入办理过程的公文才需进行拟办。
拟办的范围:凡需本机关及其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具体办理或阅知的公文均需拟办,具体包括:要求贯彻落实或办理的公文,或重要的需本机关领导或有关部门阅知的公文;下级机关的请示及重要的报告;要求本机关办复的公文;几个业务部门联合办理的公文;重要的人民来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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