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昭苏县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昭苏县委员会组织部 阅读:1861 次 日期:2015-05-21 17: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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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汉族考生总分16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事务专题(http//www.xjcz.gov.cn/kjzy)查询考试成绩。

三、证书申请

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5年10月30日,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成绩有效期内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成绩失效。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证流程

1、网上填写申请表。成绩合格考生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服务大厅(http://www.xjcz.gov.cn/kjzy)填写新办证申请。

2、填表盖章。申请人按有关要求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暂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申请人居住(户口所在地)此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3、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本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没有单位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所辖区的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如果您是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有下述资格应携带的资料:(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7)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

昭苏县财政局

二0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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