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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考试厅〔2015〕1号)、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青海省2015年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海北州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在州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并结合实际,成立考区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哈斯巴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汪发元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成才 州教育局局长
成 员: 白生军 州监察局局长
岳卫平 州公安局副局长
庞明洲 州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李君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 强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刘光远 州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包正清 州交通局局长
夏玺玉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振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淑艳 州委保密办主任
司福章 州教育局副局长
孙启高 州教育局副局长
陈盖华 州电信公司总经理
李天蚊 海北供电公司总经理
马清海 州招生办公室主任
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全州2015年普通高考的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考区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教育部门:加强对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重点负责考试组织和试卷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高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操作规范、纪律严明。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招生考试政策、业务等岗前培训和工作纪律、诚信施考的教育。加大考试巡查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排查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考试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考试用车规定,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修,车载安全设施必须完整,严禁超载,严禁搭载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与物品。试卷保密场所必须24小时四人值班,并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事件进行报告有关单位。
监察部门:加强对高考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6月4 日至9日,派专人对高考试卷运送、保密室试卷保管、考点试卷分发情况进行回放检查。保密室试卷保管情况每6小时回放一次,即每天0时、6时、12时、18时各回放一次,做好回放记录。同时,做好对高考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巡视工作,及时查处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事件。
公安部门:做好考点及试卷保密室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场所安全设施、应急疏散通道等检查,加强涉考重点场所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和监测工作。考试期间组织警力做好考点安检工作,严把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入场关。切实加强考点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工作,做好家长疏散引导及考点外围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并依法及时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考点附近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鸣笛,禁止非考试车辆进入考点。配合招考部门,做好试卷运送和试卷保管工作,试卷运送到保密室后,确保24小时值班。州公安局还要统筹做好海晏考点(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 及考点周边安全保卫工作。
无线电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考点周边电磁环境勘测、分析, 考试期间通过定点监听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严防不良信息传播和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舞弊。
建设部门:加强对考点和保密室周边,以及居民区附近建筑工地的管理。6月6日至9日,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24小时停工。
卫生部门:负责考试期间的卫生检查和疾病防控等工作,设立急救门诊,确保120救护车随叫随到。严防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做好高考期间的应急救治准备工作。
环保部门:配合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营业性场所管理,避免噪音干扰。
交通部门:全力做好高考期间的公共交通保障工作,届时,行经高考考点周边的公交、出租等车辆严禁鸣笛,引导出租车免费接送高考考生及工作人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考点和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的饮食卫生检查,防止过期、变质、有害、有毒饮食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造成伤害,严防不法分子蓄意投毒等破坏事件的发生。
工商部门:加强考点周边小商小贩的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销售作弊器材专项打击行动,对考生考试使用的2B铅笔进行全面检查,指定考试用笔购买点,防止考试用笔不合格而影响考生考试成绩。
保密部门:负责对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验收, 负责对试卷保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
电信部门:做好教育考试管理平台和标准化考点网络保障工作,优先确保高考期间网络带宽。
供电部门:加强对各高考考点、试卷保密室、高考巡查平台(州招办)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的全面检修和维护,制定并落实供电应急预案,确保6月6日至9日24小时正常供电;特别是对6月8日下午的英语听力考试,必须有切实的保电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考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又要加强协调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
三、考点设置及责任人
全州共设4个考点,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分别为:
门源县考点设在海北州第二高级中学,报考人数1296人, 考区责任人:康秀莲(门源县政府副县长),考务总负责:王成军(门源县教育局局长)。
祁连县考点设在祁连县民族中学,报考人数428人,考区责任人:周本加(祁连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考务总负责: 王毅庆(祁连县教育局副局长)。
刚察县考点设在刚察县完全小学,报考人数202人,考区责任人:哈文秀(刚察县政府副县长),考务总负责:李秀(刚察县教育局局长)。
海晏县考点设在海北州第一高级中学,报考人数394人, 考区责任人:忠格吉(海晏县政府副县长),考务总负责:朵浩云(海晏县教育局局长)。
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以上。主考全面负责对本考点考试工作指挥和突发(偶发)事件处置、协调,并按上级指令及时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值守人员做好相应工作。
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员,每5个考场安排1名流动监考 员。每个考点设1-2个备用考场。监考员由小学、初中教师担任,严禁高中教师参与(含辅助岗位),高考期间禁止高中教师进入考点。同一考场监考教师应来自不同的学校。
四、强化考试安全防范
1、考点设立考务组、视频监控组、医疗卫生组、保卫组、后勤服务组、保密组等。具体工作由各县教育局负责。
2、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全覆盖式逐级教育培训。结合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 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加强考务操作规程培训。培训、考核应围绕考试组织管理业务、考风考纪监管等内容进行。主要有:政策规定、职业操守、工作职责、纪律要求、安全保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实施程序及操作规范、高科技作弊识别与防范技能、应急处置等。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由各县教育局和招生办负责,安全保卫培训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保密培训由保密部门负责。
3、考生进入考点时,由教育、公安(武警)等部门安排专人利用安检门等专门设备,对进入考点的工作人员、考生进行扫描检查和危险品、违禁物品拦截检测,严禁考生携带违禁物品(照相、摄像、扫描设备和涂改液、修正带等)、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进入,严防作弊器材流入考场,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在考室门口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做扫描检测,确认考生没有携带通讯工具、违禁物品后方可准许进入考场。
5、试卷运送要有教育、公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试卷从考务室到考场之间的运送,必须设置封闭式专用通道,由同考场2 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携带,全程同行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 考场。试卷保管、分发场所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实行回放查看、报告制度。试卷在保密室存放期间,值班、巡逻人员不得少于4人(含公安或武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禁涉考(密)人员工作期间饮酒。任何情况下试卷和考生答卷不得在考点过夜存放。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人,严禁单个人擅自接触试卷、处理试卷包装等。监控录像由纪检监察部门即时回放并填写《高考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保密室监控录像每隔6小时进行回放查看。试卷运送、分发和值守及保密工作由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负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6、加强涉考场所,特别是考点的治安巡查工作。在考点要合理设置缓冲区,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除考试用车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缓冲区内。对考点周边道路要实行临时管制,禁止非考试车辆驶近考点,确保考试不受任何噪音干扰。加强对考点内外的巡逻与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盘查,维护考点及周边良好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在高考期间,还要加强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的治安检查,确保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万无一失。高考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五、完善工作方案,开展考前检查
根据部门职责,做好“三个安全工作方案”。一是由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考务工作方案。二是由公安部门负责,做好考试安全工作方案。三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三个工作方案”,要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高考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高考前,各职能部门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公安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开展道路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场所治安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工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净化市场,并确保考生用笔安全。三是由建设部门牵头,教育、公安、环保等部门配合,开展考点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四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考生集中食宿场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及时互通情况,切实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六、加强督导巡查
1、总巡视
哈斯巴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汪发元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成才 州招委会副主任、州教育局局长
岳卫平 州公安局副局长
夏玺玉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2、考点巡视
考点巡视人员由州教育局负责选派,要求每个考点由1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成员从州招委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3、考点监督员
每个考点选派监督员2名,具体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
七、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
(一)学生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考生突发疾病事件(如拉肚、发烧等),由监考老师经流动监考员向主考报告,主考安排医护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如果病情比较严重,由卫生部门负责,立即启用120救护车送相应医院救治。卫生部门及时启动《海北州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二)考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化学药品中毒的宣传,结合实际情况,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
2、加强对学生集中食宿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由医护人员就地急救,并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
4、向主管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地址、时间、人数等。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州教育局,同时注意不造成人为恐慌,不扩大事态。
5、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启动《海北州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严重程度,果断做出决定。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监考教师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报主考。
2、将考生带至安全地段后,要按考场分块管理。
3、严禁组织考生参与救灾,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公安部门及时启动《高考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加强对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管理。
2、如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
3、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公安部门及时启动《高考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要加强治安巡逻与检查,必要时实行24小时布控。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公安部门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3、对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公安部门及时启动《高考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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