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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51分;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名单详见附件2)。请各考生登录广东省 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云浮页面查阅自己的总成绩、排名情况及是否入围体检。
二、时间安排
集中体检时间为2015年5月27至28日,各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和公安机关职位(含森林公安)的入围考生请于5月26日15:00、报考其他县以上机关职位的入围考生请于5月27日15:00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八楼会议室报到填表。
三、体检纪律
(一)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复检事项
(一)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二)招录机关或考生本人对非当天复检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2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一楼报到。现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请勿饮酒。
(三)近视的考生体检当天请自备眼镜,方便矫正视力的检查。
(四)考生需自备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五)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体检当天报到后由我局统一派车送到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
请各入围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体检须知,了解有关体检程序,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10,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2.入围体检名单及体检时间安排详情请参考:http://www.gdyf.lss.gov.cn/ShowNews.aspx?ArticleID=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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