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未就业毕业生,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不进行面试,以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及拟录(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6月3日)止。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招聘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报考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在省外院校就读的《就业报到证》(以下同)、学历认证材料、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就业保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望参加考试考生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至7日,共5天,期间每天0:00—24: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网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报名流程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请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并按违纪考生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 。
(四)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交费采用网络交费,不设现场交费,交费时间:2015年6月3日至6月11日,交费流程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费手续。
办理时限: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符合免除报名费用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6月4日至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免除报名费用的考生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于6月10日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
(六)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至笔试考试结束日。无条件打印的,可到县人才服务中心请求帮助打印。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考务工作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1.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5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试行)》,不指定参考教材,《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专业类别的相关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专业知识》考试类别根据《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设置为21个考试类别,各招聘岗位考试类别详见《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甲类试卷,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统一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⑴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知识》。
⑵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7月19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规定网站查询。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在符合查分范围的情况下,可在成绩公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二)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前到师宗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提交加分材料的人员情况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17日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加分,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及加分类型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公示。加分分值及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详见规定网站上公示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逾期不再办理加分手续,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办理。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因笔试成绩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只取笔试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两人为考核、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直接进入考核、体检,并列第二名的按照专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2.资格复审由师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荣海新区公租房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考生须本人亲自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历验(认)证报告、《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或辞职证明、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未就业保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资格复审时各类报考人员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自动(自愿)放弃考生须按规定向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或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学习)实绩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私自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若该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已递补过一次,则不再递补,没有递补过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体检递补人员。造成需缩减或取消的岗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人员、缩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拟录(聘)用递补人员。若该岗位在资格复审或体检、考核阶段已递补过一次,则不再递补,递补人员或岗位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合理、正当、合法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按相关处罚条款处理。
(五)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六)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八、本方案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576811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575081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附: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