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1019 次 日期:2015-05-22 1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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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透明。面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面试,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面试的实施

1、面试对象

报考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所属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并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面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简章》的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总体上面试工作于6月上旬前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面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4-87959812。

四、其他

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将通过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咨询电话:0514-87959810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负责解释。

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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