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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有关部署,现就2015年度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相应职称政策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1.依据《江苏省地矿、测绘、土地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附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本专业工作年限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均计算至2014年12月底。
3.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所申报学科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段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申报材料
(一)资格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3.国家(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
4.本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提供三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从今年起改在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领取(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2号,老开明市场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铜山区禽病门诊部西楼,恩华大厦斜对面)。
5.任现职期内的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6.申报评审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7.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表现证明。
(二)业绩成果材料
1.业务工作报告1份。主要是对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业绩情况、专业特长、工作方向等。
2.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相对应的科技成果、成员鉴定等)。
3.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规定数量、质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著作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宣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相关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A3纸。
3.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单位填写),并报电子版。
4、免冠小二寸近期正面照一张(资格证书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
2.报送的材料须按“资格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制作封页、目录,并装订成册。每盒(袋)材料封面贴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
3.论文同时报电子版,对报送虚假论文的将进行诚信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市职称办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将收集论文电子版,并对论文鉴定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4.申报材料要真实,对职称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实施一票否决制,并进行诚信备案。
五、有关事项
1.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
2.联系地址: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904室(建国西路80号)。联系人:郭俊发,电话:85697218。
3.职称评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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