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民政局殡仪馆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 阅读:2270 次 日期:2015-05-27 0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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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葬工作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招聘区民政局殡仪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及人数:

范围:年龄在35周岁以下(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临翔区户籍,普通院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C1驾驶证并有驾驶经验、与其他单位或企业无就业纠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招聘岗位数:2个。

(二)报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能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

4.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职能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7日17:30止(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驾驶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进行资格审查(现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4.费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考者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1.笔试:本次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名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1:3,经公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1)笔试范围:法律法规常识;国情、省情、市情、区情;职业道德与人际交往;驾驶理论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地点为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上午9:00至11:00时(120分钟),试题均为客观题型,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2015年6月22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查询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16:00时,超过查询时间一律不予受理查询。

2.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小于1:2,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技能测试:采取机动车驾驶技能测试的方法,按照驾驶技能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1)技能测试评分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技能测试资格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地点为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技能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至结束,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成绩当场宣布;

(4)2015年6月23日下午16: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综合成绩。

(5)体检:2015年6月26日前拟招聘人员完成指定医院的个人体检,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临翔区民政局和临沧宏华公司双方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临翔区民政局殡仪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为196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试用期内,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所有。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咨询联系:张老师(13988338019)鲁老师(15331624257)

联系电话:0883—2123566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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