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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办、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长兼任,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
二、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
及计划数(见附表)
(二)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
4.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师范类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报考县一中要求本一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要求本二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或本一院校全日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 月3 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南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414室)
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优秀毕业生证书、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本科前7个学期学习成绩单。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免费。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审查合格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衡南一中
面试形式:试教
面试内容:各学科人教版高中一年级教材
面试要求及程序:临时指定试教内容,试教顺序和内容抽签决定,按一节课45分钟设计内容,只面向评委试教,试教时长不超过15分钟。由县教育局统一制订试教评分办法,由纪检、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全程监督。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等有关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明确以下纪律规定: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关口。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纪律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南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550155
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0734-8550421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8550580
衡南县编办 0734-8550012
衡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0734-8551646
衡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34-8551645
本方案由衡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南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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