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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濮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依据河南省工程系列相关评审条件,结合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开展情况,濮阳市职改办重新修订了《濮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试行)》(濮职改[2013]59号),对申报条件和评价方式作了相应调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5月22日
濮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试行)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人才身份、学历、资历和所有制限制,拓宽人才评价的服务范围。注重业绩和能力的评价,面向一线,突出实绩,逐步构建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开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绿色通道。
二、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与在我市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并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可以直接申报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在单位须手续齐全、合法经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5、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
6、不具备以上学历,但业绩特别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须满4年;或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以上人员助理任职年限不满4年,在2015年基础上每年递增1年,2019年过渡完毕。以上任职年限及从事本专业年限均以评委会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限。
四、评审条件
参照河南省工程系列相关评审条件,注重对实际能力的考核,所有参评人员均需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答辩。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本人可以申请参加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单位考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证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真审查、考核推荐,由单位汇总后集中申报。
(三)资格审查。市职改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议。市职改部门根据申报情况,从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一般采取材料审查、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形式进行。
(五)审核批准。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个月,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市职改部门下发任职文件并颁发资格证书。
六、申报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板块中下载)分专业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1份市职改部门留存,1份报工程系列评委会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二)个人参评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2.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从“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2份,1份装入材料袋,1份市职改部门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A3纸)35份。
5.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和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三家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并在检索页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工程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评审材料一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七、其他有关问题
(一)评审工作按照方便、快捷、畅通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所需费用,按河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执行,免收资格证书工本费。
(三)本方案由市职改办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濮职改[2013]59号同时废止。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