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枣庄学院网 阅读:1491 次 日期:2015-05-29 1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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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定于2015年9月12日新生入学报到,为使你妥善办理好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来我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或请假时间期满后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毕业学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自带密封档案(包括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专科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到我校新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党、团员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规定,新生户口属山东省内的,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在山东省外的,可自愿迁至我校。

三、入学时所持各种证件中的姓名、年龄应与录取通知书、档案所用姓名、年龄相符。

四、新生报到时须交纳下列费用:

1、学费:英语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按学年缴纳。

2、住宿费:暂按每生每年1000元收取,入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目前,学校住宿条件分三类: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

3、教材费:按学年缴纳,每生每学年预交500元,每学年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公寓用品费:按照省教育厅、省技术监督局的文件精神,学校集中住宿场所,必须使用合格的床上用品,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学校为新生预订的公寓用品为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统一招标定价,省纤检局统一检验的产品,新生报到时自愿购买。

五、学校为每位新生在枣庄市建设银行营业部统一办理建设银行银联卡,请务必于2015年8月25日前,将第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足额存入寄给您的银联卡账户内。请及时到当地建行的自助取款机(ATM)更改密码,原始密码印在白色纸条内夹层中与银行卡一起密封邮寄至考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缴费均使用该银联卡,请妥善保管。若不慎丢失,请拨打0632-3599273或95533,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因丢失银联卡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银联卡的最少存款余额不得少于11元,请务必多存入至少11元(多存的款仍然是您的,不属于学校收费),以免因金额不足,银行不能统一代扣款而影响入学报到。

六、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所缴各项费用概不退还;同时上报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新生入学前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枣庄学院招生办联系咨询,电话:0632-3786721。

八、报到地址:枣庄学院(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从枣庄西站乘BRT快速公交车B1线至客运中心站换乘29路公交车到枣庄学院(终点站);从京沪高铁枣庄站乘坐BRT快速公交T1线至客运中心站换乘29路至枣庄学院(终点站);在枣庄市市中区可直接乘坐9路、29路或46路公交车到枣庄学院(终点站)。

九、接站:学校于9月12日8:30—9月12日22:00 在枣庄西站、京沪高铁枣庄站、枣庄市长途汽车站有专人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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