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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发【2015】43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下达2015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购买指标的通知(渝司发【2015】53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用人数
计划招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当女性招用不齐时由男性递补。
二、招用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二)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七)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村居综治专干、军队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荣昌县司法局四楼政工科。联系电话:61471980。 联系人:张婕、肖明花。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如:司法考试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者也可到全县各司法所咨询。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应用和文字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应聘人员直接上机操作,主要检测应聘人员对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的熟练程度及文字写作能力。
招用单位组织人员对测试内容进行评判打分。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分
具有招用条件第二条第七款的任一经历或资质的加5分。
(四)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加上加分的总成绩排序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荣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带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本局将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本局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约定为2年,试用期约定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实行两年一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间工资为1400元/月,试用合格后工资为1700元/月。因工作产生的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另行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工作地点为镇街司法所。
五、招用纪律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招用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简章同时在“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荣昌司法行政网”公布,由荣昌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荣昌县司法局
2015年5月29日
温馨提示:
《荣昌县司法局招用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重庆市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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